服務科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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曬傷

為什麼會曬傷?

 

陽光中的紫外線是引起曬傷的物質。紫外線中包含兩種主要成份:UVA和UVB。紫外線雖有助於製造維他命D以利鈣質吸收,卻會引起某些皮膚的藥物反應(例如口服避孕藥、某些抗瘧疾藥等)。UVA亦使皮膚曬黑及產生皺紋;而UVB造成皮膚曬傷,老化,及造成皮膚癌。

 

每日的上午十時到下午四時,是一天中最容易曝露到陽光的時間。如果在這段時間內有從事戶外的活動,尤其是在沙灘、雪地、海邊等地方。

 

曬傷會出現哪些症狀?

 

曬傷的症狀,通常不會立即出現,多發生於曝露日曬四小時之後,於3到5日後漸漸消失並恢復。在嬰幼兒及老年人身上,會出現較嚴重的症狀。

 

較輕的症狀:

 

  1. 皮膚出現紅腫熱痛的現象
  2. 出現水泡
  3. 皮膚有曬黑的現象,甚至會脫皮。
  4. 嚴重的可能伴隨有以下症狀:
  5. 神智不清,頭痛
  6. 噁心嘔吐
  7. 發燒至38.5°C以上。
  8. 皮膚疼痛面積過大或發熱超過四十八小時。

 

如何預防曬傷?

 

  1. 儘量避免在陽光最強的時段(10:00AM~3:00PM)外出或從事戶外活動
  2. 使用洋傘、帽子,穿著長袖衣物
  3. 使用安全合格的太陽眼鏡,尤其是在沙灘及雪地上時。
  4. 使用防曬油。注意要用防曬係數(SPF)15或以上的防曬油。在游泳或出汗後應重新塗上,並定時補充。
  5. 有些防蚊液會降低防曬油的效果,兩者合併使用時應注意。
  6. 如有使用抗瘧疾藥物(Doxycycline)時,應更加留意。

 

治療方式

 

  1. 沒有任何快速方法可以有效治療。
  2. 可服用止痛藥物以減輕疼痛。
  3. 局部冰敷,注意不可刺破水泡,以免二次感染。
  4. 曬傷的皮膚應避免繼續被曬傷及過分刺激,以減少疼痛。
  5. 若曬傷面積過大,或合併有其他症狀時,應立即就醫。

 

本文引用自衛福部疾病管制署